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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品牌营销八维空间

日期:2015-06-17   作者:帷幄咨询官网:品牌营销策划|数字营销案例|互联网品牌策划|品牌营销策划案例   阅读次数:1328

领导行业超前法则——与其诉求你的产品比人家好,不如抢占行业先机,成为领导者,先者生存勿庸置疑是个营销攻略的秘诀。当我们问到:美国的总统是谁?众多的人会异口同声的说:布什。当我们问:美国的国防部长是谁?我们发现,知道的人不多。由此可见,第一比优秀更重要。   

很多人认为,营销的根本问题在于说服消费者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比别人好。不对!任何行业的领导者都是第一个进入消费者心智的品牌。第一品牌得以保持领导地位的一个原因是,它的品牌名经常因其领导地位而成为行为品类名。   

如果成功的秘诀在于第一个进入消费者心智,那么大多公司采取的又是什么策略呢——“更好的产品”策略。新近谈爆管理界的策略是“定点赶超”,以行业中的领导品牌为标准,以其衡量你的产品。这是所谓的“全面优质管理方法”的一个基本要素,被标榜为“最具竞争力的策略”。遗憾的是,“定点赶超”策略并没有发生神奇功效。不论现实怎样,人们首先已经在心智中认定第一品牌是最高级的,比较级全属徒劳。   

品类集中领先法则——如果无法抢先某个产品类别,考虑创新一个全新的品类,创新性的横向营销思维是纵向性思维的突破性补缺   

如果你没有第一个独占消费者的心智,不要紧,我们还有品类法则——如果在这个品类里做不到第一,那就建立一个能够做第一的品类。   

很多IT公司都是凭这一简单法则一夜功成名就:创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品类,新产品。   

建立新产品的时候,你要问自己的第一个问题不是“它怎么才比竞品好”,而是“这个新产品能在哪个品类做第一”。   

这看来有悖于传统“品牌主导”的营销思考方式——怎样使消费者更偏爱我的品牌?忘记品牌、考虑品类吧,营销者一说到品牌层面,消费者就敌意顿生,人人都极力维护自己使用的品牌,觉得还是它最好。但如果从品类切入,消费者的心胸总是为你敞开的。人们总是喜欢新鲜的东西,很少人会去在意谁是更好。   

消费者心智占位法则——与其第一个进入市场,不如第一个进入消费者脑海,每个消费者最能记住的同一品类的第一个品牌记忆点   

心智法则对它进行了引申——第一个进入心智,远胜于第一个进入市场。营销的精髓正在于第一个占领人们心智,第一个进入市场之所以重要,也是因为它可以用来第一个抢占消费者的心智。有成千上万的准企业家被这条法则绊倒,有人相信他们有一个足以颠覆行业的概念,但问题是要做到第一个把它推入人们的心智。   

我们可以看到,中国第一个生产果冻的并不是喜之郎;第一个生产洗衣机的并不是海尔;第一个推广保健功能产品的并不是脑白金;第一个进入IT的并不是阿里巴巴等等现象。   

解决这个问题的传统方法是钱,但如果以开放的心智来操作营销,即使钱不多也够你走很长一段路了。   

品牌深化认知法则——营销运作并非一场产品战,而是一场认知战,光有认知还不够,要认可,更需要认同,最需要消费者的忠诚。   

接下来是认知法则——营销是认知之战,而并非只是产品之战。所以,谁能获得消费者的心智在市场上会取得优先权。   

营销人士通常都有一个思维定式——市场调查为先、“获取事实”。他们把形势解来剖去,确认真理站在他们这边,然后信心百倍地开往市场。他们自信拥有最好的产品,而最好的也将笑到最后。   

没有客观的现实,也没有事实可言。一句话,世界是并不存在最好的产品。在营销世界里,惟一的存在就是消费者的心智,认知就是现实,就是一切,其他都是废话。本田的汽车在美国是领导者之一,而在日本它连边也沾不上。日本的本田和美国的本田有什么不同?产品是一样的,不一样的是两国消费者的心智认知——在美国,日本的HONDA代表的是汽车品牌,而在日本它代表的是摩托车。   

聚焦战略营销法则——营销运作最具威力的观念,就是独占消费者记忆点,集中是品牌营销的资源聚焦原则。   

美国哈佛大学企业战略专家迈克尔•波特认为,“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通行的成功的战略只有三种:(1)以总成本取胜;(2)差别化取胜(指企业的产品、质量、服务或创新在一个广泛定义的市场上居全面领先地位);(3)聚焦式取胜(即确定局部优势的市场战略)。如果能在消费者心智中占有一个词,企业就可以取得惊人成功,从字典里找出一个简单的词最好。这就是聚焦法则——营销中最强有力的概念是在消费者心智中占有一个词。最有效的是那些简单而富有利益导向的词。不管产品有多么复杂,也不管市场需求如何,聚焦在某一个词或一种利益点上,往往胜过在两个、三个或四个上撒网。   

一些企业接受焦点之说,但施行方法却往往弄巧成拙,“我们在质量上聚焦,我们不愿强调价格。”在企业内部来说,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概念——全面提高质量,通往伟大的桥梁,甚至在经销商会议上也能营造出令人神往的主题。但是,从外部看来,它传达的信息已和现实脱节。哪家公司不说自己“讲质量”呢?几乎人人都说自己代表质量,结果谁都不是。   

纵向营销法则——你所要执行的品牌行销策略,完全视你所在的位置深度而定,集中在特定的品类是延伸,局域范围逻辑性的思维创新   

虽说应把品牌进入消费者心智作为最重要的营销目标,但假如没有做到这一点,也并不意味着你就此失败了,第二或第三品牌们还是有路可走的。至于用什么策略,那要看你在品牌阶梯上排第几级了。这就是纵向竞争法则。消费者往往会在心智中对品牌进行排序,每个排名代表一个品牌。营销策略应该取决于进入消费者心智的速度,以及你要占领的位置。当然,位置越高越好,如果你能高占第一高位时,你就拥有了话语权,拥有了竞争中弱肉强食的优势。   

营销活动中,一定要考虑在同一行业或同一品类中,本品牌所处的位置,纵向性的思考营销策略,如何对上对下对左对右进行高效的搏弈。   

相克相生营销法则——如果你只想做第二品牌的位置,那你将不得不面临克生间的生存策略,面临着超越事物本身的克生原理。   

长远地看营销历史,你会发现,所有品牌战争最后都演变成只剩两个主要作战对手的局面,通常是老资格且可靠的品牌和新近崛起的黑马品牌。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竞争的二元法则——长远说,就象赛马场,最近一秒钟的争夺,就只落在两匹马的较量上。   

若想在第二级梯站稳脚跟,就应将上面的品牌树立为竞争标杆。它的强势在哪里?把它变成一个弱点?学习对立法则——要做第二,你的策略应由第一品牌来决定。必须挖掘出领导品牌的精髓,然后以其对立面出现在消费者面前。换句话说,不要尝试去做更好,而要做与众不同。   

横向营销法则——品牌的横向性发展,是品牌再造再生的有力法则   

最常被违犯的是品牌延伸法则——总有不可抗拒的压力促使你延伸品牌资产。今天这家公司还在一个高盈利的产品上紧密保持焦点,明天再看,它已经延伸了很多产品,而且开始亏损。   

从多营销人在思考品牌延伸时,经常会以品类的深度开发做为常规法则,而忽略了品牌的横向性发展。   

横向性思考品牌的延伸之路,更是一条让品牌拥有无限生机的创新之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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